服務對象
經原團隊成員照會「安寧共同照護小組」後,共同評估符合下列末期病人條件:
經原團隊成員照會「安寧共同照護小組」後,共同評估符合下列末期病人條件:
為提供「尊重個人生命尊嚴與權益」的安全健康環境,本院提供住院病患及所有民眾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」及撤除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」聲明書、「 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」、 撤回「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」聲明書、「 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」及「不施行維生醫療同意書」等六種表單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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