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健康檢查報告效期需為一年內。
  • 體檢項目包含:
    1. 作業經歷、既往病史、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。
    2. 身體各系統之理學檢查。
    3. 身高、體重、腰圍、視力、辨色力及聽力、血壓檢查。
    4. 胸部X光攝影檢查(含肺結核)。
    5. B型肝炎抗原(HBsAg)及抗體(Anti-HBs)檢查。
    6. 麻疹、德國麻疹、腮腺炎抗體檢驗報告。
  • 營養實習生除了上述檢驗項目另需包含:
    1. 手部皮膚病(含外傷)及傳染性眼疾之理學檢查。
    2. Anti-HAV-IgG、Ánti-HAV-IgM(檢附6個月內報告)。
    3. 糞便傷寒及寄生蟲檢查
  • B型肝炎抗原抗體、麻疹抗體、德國麻疹抗體呈現陰性或弱陽性者,需另提供疫苗施打證明(至少需有第一劑疫苗注射施打證明)

體檢項目依受理實習單位規定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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