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試者保護中心 設置辦法
- 目的
行天宮醫療志業醫療財團法人恩主公醫院(以下簡稱本院)為保障臨床研究受試者之安全、權益與福祉,在「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諮議委員會」督導下,設立「受試者保護中心(Human Research Protection Center, HRPC)」,透過與本院「人體試驗委員會(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, IRB)」之合作,提升對全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之保護與臨床試驗品質。
- 定名
本中心定名為「受試者保護中心」(以下簡稱本中心),英文為Human Research Protection Center,簡稱 HRPC。
- 任務
1.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方針與策略之規劃。
2.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業務之統合、協調、管理與監督
3.支援「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諮議委員會」之會務及行政運作。
4.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國際評鑑之策劃。
5.受理人體研究之受試者、研究人員及其他人士,對本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相關業務諮詢、申訴或建議。
- 編組
1.本中心設置主任一人,由本院院長指派副院長兼任,負責統籌中心事務。另設置執行秘書一人,由本中心主任指派兼任,以及行政人員一名,由中心主任指派,負責中心業務運作。
2.「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諮議委員會」由本院院長兼任主任委員,由主任委員聘請7名委員,每6個月召開會議,討論本院未來「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方針與策略」。
- 保密及利益迴避原則
本中心依所設置人員於聘任及業務執行時,須簽署保密與利益迴避聲明書及辭任後仍須遵守該聲明書內容。
- 廢止及修定程序
本組織章程之廢止及修訂,由院長核定後公佈實施、備查,修改時亦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