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服務簡介

本院鑑定諮詢專線:(02)2672-3456轉1055 社工室
壹、身心障礙鑑定申請說明
  1. 請病人及家屬到院就診前,先至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並領取身障鑑定表,於就診時提供予醫師進行評估。
  2. 本院醫療專科醫師具備身心障礙鑑定資格,請依鑑定需求自行掛號至相對應專科門診就診,經醫師及專業人員完成鑑定後,相關資料將由醫院統一送件審查。
  3. 「第一類-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、心智功能鑑定」醫師需透過相關檢查確認障礙程度,考量部分檢查排程較需久候(如:心理衡鑑、智能評鑑…等),欲鑑定此類之身心障礙者,建議提早三至六個月前先回醫師門診安排檢查為宜
  4. 本院二次評估配合各科鑑定流程有不同預約方式,社工室二次評估時間為每週二下午、每週四下午、部分週六上午,若有鑑定預約問題請來電諮詢。
身心障礙鑑定申請流程
1

至戶籍地公所申請並領取身障鑑定表

2

由醫療團隊(醫師及專業人員)完成鑑定評估

3

社工室進行鑑定資料繕打審查之行政作業

4

寄送至各縣市衛生局進行審核

5

各縣市社會局核發身心障礙證明

参、身心障礙者特別門診
  1. 牙科設有身心障礙特別門診,如有就診需求請洽牙科櫃檯(分機3101)。
  2. 早療中心設有發展評估門診,如有就診需求請洽早療櫃檯(分機3301)。
肆、身心障礙鑑定到宅服務

本院配合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辦理身心障礙「到宅鑑定」業務責任劃分區為三峽區、鶯歌區、樹林區,若符合法規-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11條明訂條件之病人可至戶籍地公所申請,如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諮詢。

【友善身障,暖心故事分享】

  • 有愛,無礙(本院醫訊112年10月號)

    徐太太因類風溼性關節炎併有骨鬆問題,無法行走仰賴輪椅代步,長期回診骨科追蹤病況及手術治療,而徐先生也因照顧太太生活起居引發腰痛不適,讓人不禁感嘆老老相互照顧的壓力,已是高齡化社會縮影...(詳見全文)。

  • 行善助人,不分您我(本院醫訊112年01月號)

    周先生的雙親年邁疾病纏身,因考量病程演化迅速,不得已將父親送至三峽區長照機構入住,母親又因身體不適急性入院治療,在醫療費、看護費、機構費、通勤探視...等支出造成家中經濟負荷超載,周先生透過政府資訊輾轉得知「身心障礙」,來電本院諮詢專線欲了解相關內容...(詳見全文)。

  • 認識身心障礙鑑定(本院醫訊109年12月號)

    阿美是位典型的家庭主婦,為了照護母親而辭去工作,全天候陪伴著疑似罹患失智症,心情陰晴不定的媽媽。因搬家的緣故,不方便到前次身障鑑定的醫院就醫,進而選擇地緣較近的恩主公醫院...(詳見全文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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